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协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企业办理担保业务一般包括:受理担保申请、尽调考查评估、担保业务审批、签订担保合同、进行日常监控、代为清偿和权利追索等流程。
办理担保业务一般流程:一是担保申请人提出担保申请;二是担保人对担保项目和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对担保业务进行风险评估;三是担保人根据调查评估结果,结合本企业担保政策和授权审批制度,对担保业务进行审批;四是担保人依据既定权限和程序,与被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五是担保人切实加强对担保合同的日常管理,对被担保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担保项目执行情况等进行跟踪监控;六是如果被担保人不能如期偿债,担保人应履行代为清偿义务并向被担保人追偿债务。
办理担保业务主要事项:
一是明确担保的对象、范围、方式、条件、程序、担保限额和禁止担保的事项,制定担保政策和相关管理制度;
二是按照担保政策和相关管理制度对担保申请人提出的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全面对担保申请人基本情况、整体实力、资信状况、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信用程度、行业前景等情况深入了解,并确保担保申请人申请资料完备;
三是对担保申请人进行资信调查和风险评估,看担保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担保政策的要求,凡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担保政策相抵触的业务,一律不得提供担保,规避担保风险,防止担保业务埋下巨大隐患;
四是企业要求担保申请人提供反担保的,还应对与反担保有关的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对担保申请人财务状况、短期偿债能力、长期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资产管理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核心指标进行掌握,从而做到胸有成竹、防患未然;
五是坚决杜绝担保风险,不越红线,对明确规定不予担保的5类情形,必须严格遵守、不得突破,并切实防范为“带病”企业提供担保;
六是严格落实担保审批制度,各级建立和完善担保授权审批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各层级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防止担保决策出现重大疏漏,引发严重后果;
七是未经授权不得签订担保合同,必须确保担保合同条款内容完整、表述严谨准确、相关手续齐备,在担保合同中应明确被担保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并要求被担保人定期提供财务报告和有关资料,及时通报担保事项的实施情况;
八是切实加强对担保合同执行情况的日常监控,通过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贷款归还、财务状况和担保项目运行情况,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担保权益,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担保责任;
九是健全担保业务经办部门与财会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促进担保信息及时有效沟通,建立担保事项台账,详细记录担保对象、金额、期限、用于抵押和质押的物品或权利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并切实加强对反担保财产的管理,妥善保管被担保人用于反担保的权利凭证,定期核实财产的存续状况和价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反担保财产安全完整;
十是如果被担保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连累”担保企业不得不按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清偿债务责任的,在代为清偿后依法主张对被担保人的追索权,全面降低担保损失。
各级要不断强化法制意识和责任观念,认真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不断完善担保业务内控制度,严格防范担保风险,扎实推进企业健康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