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法务工作会议强调――
提前着手年度汇总 认真做好年终总结
11月29日下午,集团法务部在总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十一月份法务工作会议。集团资产财务、审计部门及各子分公司、事业部法务对接人员参加了会议,长治市英佳律师事务所律师毛莉应邀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主要围绕如何进一步提高集团法务工作效能、有效防控集团内部经营风险问题为主题而召开的。会上,各单位法务对接人就11月份本单位合同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会议强调,根据年终工作总结需要,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提前着手汇总2020年度合同情况。为更好地整理和评审,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尤其针对合同文本不规范、内部风险管控意识薄弱环节,要做到“两个结合”(即:结合单位、结合工作)、“两个有效”(即:有效管控、有效作为),狠抓基础建设,提升技能素养,落实工作效能,为集团可持续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集团法务部部长刘新超作了具体的部署,他说,各单位要在分管领导的参与下,坚持以集团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合同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部门执行”的原则,按照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应对的思路,紧密结合集团法务管理和防控经营法律风险为核心开展工作。他还根据集团目前法务工作总体情况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继续开展集团所涉诉讼的法律论证、谈判及日常合同管理、合同起草、审核、担保等工作,认真履行法务工作职责,严格评审合同,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二要对合同履行有效监管,保证经营管理处于可控状态;三要及时上报处理法律纠纷问题,确保集团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四要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保障能力,切实维护集团的合法权益。
集团审计部部长田迎春作了发言。她说,近一段时间,通过参加集团法务工作例会,感觉各单位在合同管理中较前有很大的改观,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但在合同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对采购合同,前期调研做的不细,准备工作不够充分,致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才发现一些供应商不具备生产能力和资不抵债的问题,究其原因就是相关部门监管不力,风险管控意识差造成的。她在发言最后说,希望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在合同运行中做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应对,重点要遏制预付款依据不充分、没严格执行合同导致应收、预付款出现“呆账”和“坏账”现象,建议各单位财务要静下心来,把应收、预付款的帐目认真梳理清楚,减小和应对风险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