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煤矿供电与井下电气设备保护

作者: 时间:2020-07-07

       摘要:随着矿井供电负荷的不断增大,电压等级也相应增加,对电气设备的要求也相应提高,相应的对电气设备的保护有严格的要求,为防范电气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电气设备和供电管理。基于此,本文对煤矿供电及电气设备保护对机电管理的重要性进行探讨。
       关键词:供电、电气设备保护管理
       引言
       煤矿供电系统是煤矿开采的动力来源,自动化、智能化机械开采不断发展,对煤矿供电的可靠性、安全性、供电质量、供电经济性要求不断提高,对煤矿安全生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省是煤炭生产大省,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煤矿已经实现机械化采煤,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占据很大的比例,相应电气事故发生频率也有所增加,所以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是煤矿安全运转的前提。
       一、煤矿供电系统与电气设备保护的管理
       1.供电系统的管理
       煤矿机械化生产不断提高,煤矿供电系统出现问题,直接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加强供电系统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应当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即来自两个不同变电站或者来自不同电源进线的同一变电站的两段母线)。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当担负矿井全部用电负荷。”这就对上级变电所的供电质量有了一个严格的要求,只有上级变电所的供电质量达到要求后,供电用户才能保证安全用电,当电源侧发生供电事故后,要第一时间与上级变电所进行交流,将事故的原因及解决方案进行详细的交涉,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保证供电电源的可靠性、供电质量至关重要。
       (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采(盘)区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当承担全部用电负荷。向局部通风机供电的井下变(配)电所应当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提升机、抽采瓦斯泵、地面安全监控中心等主要设备房,应当各有两回路直接有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至上述设备房的配电装置”本条规定一方面体现了供电可靠性的重要性,另一层含义我认为就体现在供电的合理性,技术人员在熟知标准规定外,还应对矿井供电现场实际进行全方面的了解,根据现场实际对矿井供电进行统一的设计,对于重要的负荷,保证供电可靠、安全居首要地位,对于次要的负荷应更多考虑供电的经济性。在运行中一旦出现故障需要切除部分负荷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先切除三类负荷,有必要时再切除二类负荷,以确保一类负荷用电。
       2.井下电气设备保护的重要性
       煤矿井下潮湿、气候恶劣环境极其复杂,对电气设备的要求相对较高,由于井下供电距离长、设备多、供电电压高,容易发生电气事故,故电气设备的保护功能显得尤为总要,当发生电气事故,保护功能可以及时发挥作用,避免事故的扩大,可以有效的保护井下作业人员安全,避免财产损失。
       井下常见的电气设备保护分别为漏电保护、过流保护和保护接地。漏电会对人体产生事故,还会引起设备的损坏,形成短路事故,还会产生电火花,引燃、引爆井下瓦斯、煤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所以电气设备必须设置漏电保护,从而实现对设备的绝缘监视、漏电保护功能;煤矿正常生产时,发生电气火灾其主要原因是电网的过电流,而产生过电流的主要原因是短路、过载,形成过载的原因很多,例如:负载突然增多、发生断相以及电网电压降低等,过载运行会导致设备损坏,所以控制设备要进行合理选型,整定要合理,避免事故的发生;短路时产生的瞬时故障电流可达到额定电流的十几到几十倍,使电气设备或配电线路因过流产生动力损坏,甚至引起电气火灾,造成更大的事故,短路保护动作时间短,其动作设置值较大,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切断电源,避免事故的扩大;保护接地是防止电气设备遭到破坏,致使带电体对人体造成损伤,引发事故,只要按规定设置保护接地,并按规定进行检查、检测,确保电阻值在规定范围内,从而避免或降低触电事故的发生。
       二、结语
       煤矿供电系统和电气设备保护对煤矿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煤矿安全、有效开采,相关人员必须提高对煤矿供电系统及电气设备可靠性和安全性的重视,提高安全意识,对在供电及用电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从根源上解决,吸取经验教训,保证用电安全。


西掌煤业 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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